校内各单位:
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,根据学校整体工作安排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驻中心校区行政服务中心教师办事大厅窗口于2017年2月27日起试运行,具体办理业务如下:
1.在编在岗教职工因公临时出国(赴港澳)任务办理;
2.在编在岗教职工赴台任务办理;
3.外籍人员因公出国(境)任务办理;
4.因公护照生物信息采集;
5.因公临时出国(境)签证(签注)办理;
6.因公临时出国(境)财务预算审核;
7.因公临时出国(境)相关费用缴纳与结算;
8.因公护照(通行证)领取、缴回;
9.因公临时出访信息查询;
10.《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》办理;
11.职业(z)签证《被授权单位邀请函》办理;
12.《外国专家证》办理、延期、变更和注销;
13.外国人居留许可办理、延期、变更和注销;
14.《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》办理;
15.引智项目经费核销审批;
16.在华举办国际会议(含双边会议)申报;
17. 孔子学院总部/国家汉办外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岗位申报。
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处2017年1月10日发布的校内通知,自2017年1月16日起,上述业务须由各教学科研单位外事专办员统一负责办理,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不受理非外事专办员的办理申请。
第10-16项业务(涉及外国专家工作)受理时间为每周二、周五下午。
以上事宜望周知,因业务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。
联系电话:85167130 85167132
国际合作与交流处
2017年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