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省医保局《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》(吉医保管字〔2014〕27号),请参照通知要求于2014年10 月14日前到校医院(中心校区)208室填表,办理申请救助手续,按照省医保局要求逾期未申报者视为个人放弃医疗救助。具体额度及办法参照附件。
联系人:史莉蓉 冯晓霓
联系电话:85168789
附件:省医保局《关于申报2013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救助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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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