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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费报销通知

日期:2003-12-09 点击数:
医药费报销通知


公费医疗关系在前卫校区的各单位职工和学生:
  根据上级公费医疗拨款情况,现将2003年度的医药费报销时间、地点及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  1.12月17日上午给离休人员报销医药费,下午给退休人员报销医药费,地点在前卫校区老干部处。
  2.12月19日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,给在职人员和学生报销医药费。
  3.12月23日在前卫校区老干部处给在职人员和北区学生报销医药费。
  4.12月24日上午在南区校医院三楼会议室,给在职人员和学生报销医药费。




注:⒈ 年度内超3万者不在公费医疗中报销。
  ⒉ 报销医药费的同志必须携带医疗证、本院医生开的转诊介绍信(只限一次有效)、在外院看病的病志本、开药的复写处方、离、退休职工需带离、退休证。




  特此通知,望周知。


                  前卫校区医院

                 二○○三年十二月九日

上一条:关于2004年元旦及寒假放假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2003年度科研成果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[重要]